高校毕业生在机关事业单位实习期间,工作所在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各市、县(区)要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商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高校毕业生统一购买不高于50万元额度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温馨提示:
1、凡在岗不满三个月的高校毕业生,离岗后其意外伤害保险自动失效,新到岗高校毕业生继续享有原购买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2、对于实习期满6个月以上,且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3、个人申报参保时,须持实习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实习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缴纳2023年9月至12月的社会保险费,2024年按实际在岗时间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