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条件
1、在汕尾居住半年以上
2、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
3、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申领材料
1.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有效期内的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近期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3.居住满半年的证明材料: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即可。
合法稳定住所
(1)有效期内且租期半年及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
(2)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3)有效的购房合同;
(4)房屋出租人出具的当前租住且满半年的住宿证明;
(5)用人单位出具的当前居住且满半年的住宿证明;
(6)就读学校出具的当前居住且满半年的住宿证明;
合法稳定就业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及本人居住地址声明;
(2)有效期内且期限超过半年的劳动合同及本人居住地址声明;
(3)用人单位出具的存续时间超过半年的劳动关系证明及本人居住地址声明;
(4)用人单位出具的合法稳定就业时间超过半年的材料及本人居住地址声明;
连续就读
(1)有效学生证及本人居住地址声明;
(2)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及本人居住地址声明
其他能明确居住满半年和居住地址的证明材料。
4.未满16周岁,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1)由监护人带领申领人一起前来申办的,无需额外提供代为申领手续材料;
(2)仅由监护人代为申领,申领人没有前来办理手续的,还需提供能证明申领人与监护人监护关系的出生证和监护人身份证明(护照、出入境证件或居民身份证等任一种)。
办理流程
1、网上预约:点击预约
2、到居住地所属受理点,提供以上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现场采集指纹、签名确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
4、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办结时间
申请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即可领证
有效时间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有效期是五年(居住证有效期满可以换领新证)
办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