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新就业人员和进城(外来)务工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上交相关材料;
2、用人单位在受理新就业人员和进城(外来)务工人员个人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调查初审并公示,并集中申报;
3、用人单位所在地县(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人住房状况和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
4、用人单位所在地县(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把申请人名单报送至用人单位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
知识拓展:宿迁市新就业人员和进城(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材料?
1、用人单位组合租赁方案;
2、入住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学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
3、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4、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