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非全日制本科怎么落户?
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以及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并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毕业生,已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
当年的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在本市就业的,可在毕业年份内按应届毕业生身份落户本市。
相关信息: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是指依法办理本市就业登记且在厦就业单位连续参加本市社会养老保险满3个月。
上述所称社会养老保险专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要求以企事业单位职工名义连续按时足额缴交,以实际缴费月数计算,不含补缴部分。
上述所指年龄均按照周岁计算,精确到日,即应当在达到相应年龄上限之日前申请办理。
上述所涉及来厦落户经办项目,全程网办,均由拟落户人员的工作单位办理。单位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厦门分厅”(http://xm.zwfw.fujian.gov.cn)或“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xm.gov.cn)通过法人或单位办事平台选择对应项目,根据具体办事流程进行网上申报,市人社局进行网上审核后推送相关信息到公安机关,由单位前往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