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土地及房屋权属证书换证怎么办理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声明,没有门户网站的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公告。
15个工作日后,权利人持遗失声明和公告的报刊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部门将有关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向申请人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并注明“补发”字样。
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补发的,原证号废止。补发的新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应当更换号码,并在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上注明“补发”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