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
居住证自签发、签注之日起1年内有效。有效期届满后居住证持有人继续在蓉居住的,应当于期满前1个月内,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
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注意:居住证逾期30日还未进行签注的,居住证自行注销,需要重新登记,重新办证!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不受居住登记时填写的地址影响,到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即可。(例如:居住登记在锦江区,之前办理的居住证也是在锦江区,现在搬到成华区居住,那就是到成华区派出所办理)
注意:目前居住证不支持线上续签,大家办理签注需要去线下哦~
签注所需材料
与申领居住证时一样,必要材料就是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居住证原件;除此之外,签注所需其他材料也分不同的情况:
01拥有合法产权住房
稳定住所证明(即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02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
稳定住所证明(即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单位的房屋所有权证、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同时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03合法稳定就业
在职证明(近6个月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保的清单)
住址证明:
①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②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下列三种证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原件和复印件)/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04连续就读
就读证明(即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住址证明:
①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②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下列三种证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原件和复印件)/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05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
具有本市户籍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住址证明:
①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②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下列三种证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原件和复印件)/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