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
大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拓展信息
申报方式
1、自主申报
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首页搜索“稳岗返还(稳岗补贴)”进行线上申领或至线下经办窗口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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