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安家补贴申领主要包括企业申报、资格审核、社会公示、资金拨付四个环节。
(一)企业申报
企业可于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持申报材料向企业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初次自主创业人员可于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满6个月后持申报材料向创业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具体申报时间为每季度末月的1日至20日。
企业申报材料主要包括:《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安家补贴申请表》(附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或学信网的学历凭证、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
初次自主创业申报材料主要包括:《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安家补贴申请表》(附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或学信网的学历凭证、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6个月正常经营流水凭证,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
上述申报材料须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核
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完毕后,于受理当月月底前,填写《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安家补贴认定表》(附件2)、《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安家补贴花名册》(附件3)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行政审批局进行复核,提出补贴意见。
(三)社会公示
对拟补贴人员,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的,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奖励资金拨付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