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公布的公众号平台出具的收款票据和电子凭证可作为个人缴费有效凭证保留。
(1)需要出具《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的,缴费5日后持缴费人身份证在咸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大厅社保窗口打印,
(2)或通过支付宝选择“市民中心-社保”、选择社保缴费“灵活就业社保缴费凭证”,进入身份验证页面,点击“同意并认证”刷脸进入,查询打印“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税收完税(费)证明”。
一. 缴费人员范围
1. 档案托管在咸阳市再就业服务中心且已缴纳2023年医疗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含退休人员);
2. 2024年1-11月份达到退休年龄或需补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咸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咨询办理;
3. 档案托管在其他人事代理机构的人员按原渠道缴纳。
二. 缴费标准
1.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3283.2元/年(273.6元/月),大额医疗补助缴费标准164.16元/年,大病保险缴费标准48元/年,合计3495.36元/年。
2.退休人员:大额医疗补助缴费标准164.16元/年,大病保险缴费标准48元/年,合计212.16元/年(备注:退休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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