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能等级评定申请需要6个环节
一,提交评估申请
参保人员(或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长护险信息系统移动端、线下经办窗口等途径提出评估申请.
二,申请材料受理与失能评定条件审核
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不符合失能评估受理条件:
1,没有参加长护险的;
2,失能不满6个月的;
3,不同意参加失能评估的或者自上一次失能评估结论作出之日起不满6个月的(参保人员失能状态明显恶化的除外)
4,参保人员居住在境外的;
5,应当由第三人负担或属于工伤等社会保险责任范围的;
6,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现场评估
定点评估机构组成评估小组对参保人员失能情况进行现场量化评估;
四,结论生成
由信息系统根据现场评估采集的评估信息按照评估规则自动生成;
五,结论公示
镇江市市医保部门定期在镇江市医保局官方网站“长期护理保险专栏”集中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结论出具
作出评估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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