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车辆购置税申报指南2023

地方特产2023-10-11 19:52:34佚名

丹东车辆购置税申报指南2023

  丹东车辆购置税申报指南

  【事项名称】

  车辆购置税申报

  【申请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

  所称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一条

  【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

  可通过辽宁省税务局各县区局办税服务厅、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和自助终端办理,具体地点详见http://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电子税务局网址详见https://etax.liaoning.chinatax.gov.cn/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总局规定时间:即时办结

  辽宁承诺时间:即时办结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具体见各办税服务厅http://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联系电话】

  辽宁省税务局各县区局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具体详见http://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办理流程】

  图源:丹东税务局

  【纳税人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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