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区城乡居民养老金上调
根据省、市工作部署,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再次上调,由每人每月190元提高至200元,高出省定标准40元(省定160元),惠及我区3. 49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待遇人员丧葬补助金标准由3800元/人提高至4000元/人。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无力参保县级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老年生活保障金和未参保高龄职工老年生活保障金的,符合待遇领取条件后,申请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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