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领取失业金会被记录在档案里吗?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档案、不得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记入职工档案。
新就业后,之前没有领完的失业保险金,还能继续领吗?
失业人员再次就业后,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失业人员前次失业领取保险金的期限有剩余的。应当与重新就业、缴费后的领取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合并后的领取保险金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1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能领多久
(一)累计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一年以上不足五年的,每满六个月领取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满三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六个月计算;
(三)累计缴费时间五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满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衡阳失业金标准是多少
衡阳市市本级(含五城区)的失业金标准为1395元/月,衡南县、衡阳县、衡东县、衡山县、祁东县、常宁市、耒阳市失业金标准为1395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