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指导意见》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规定,凡户籍或居住地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夫妻生育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六个月之内办理生育登记。其他情形生育子女的,也可予以生育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办理机构或网上平台填写提交《陕西省生育登记表》。抱养、收养人员凭收养证明办理生育登记。
网上办理
登记人可在陕西政务服务网(或“健康陕西发布”微信公众号)搜索“生育登记”,点击“在线办理”申请网上办理生育登记。
网上申请登记的,办理机构应在登记人提交生育登记办理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生育登记,生成盖有电子签章的《陕西省生育登记凭证》,供相关部门调用或登记人下载使用。
办理人员:户籍或居住地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
办理时间:怀孕后至孩子出生六个月之内办理生育登记
办理材料:身份证、户口簿、陕西生育登记表、收养证明(抱养、收养人员提交)
办理流程:准备材料→在线下或网上平台,填写提交《陕西省生育登记表》→工作人员受理办理→办理成功《陕西省生育登记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