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港澳通行证在哪里办 烟台市台港澳办公室

地方特产2023-09-22 10:38:18佚名

烟台港澳通行证在哪里办 烟台市台港澳办公室

  烟台各区市出入境办理地点信息表

  签注事由:

  烟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或者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单独申请签注的,依据不同事由须具备相应条件:

  1.团队旅游:烟台居民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的。

  2.个人旅游:开办个人赴港澳旅游业务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也就是拥有烟台当地户口并且在户籍地居住的居民),或者符合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在烟台居住,但户口是其他城市的居民也可在烟台办理港澳通行证),申请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3.逗留: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

  4.探亲: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

  “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

  “随同申请”是指与主申请人同时申请相同有效期和次数的探亲签注。

  5.商务: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或者驾驶专用交通工具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

  “企业机构”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

  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企业机构须事先向所在地有审批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6.其他:因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前往澳门(香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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