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苏家屯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2号)

地方特产2022-05-18 05:38:10佚名

沈阳苏家屯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2号)

  苏家屯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2号)

  近日,苏家屯区多区域、多点位相继出现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特别是4月23日又在管控区出现4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彻底铲除病毒,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4月24日起,进一步加严管控措施,对解放、中兴、民主三个街道全域及沈水街道孔雀城幸福社区、富民社区实施封闭静态管理,现将具体防疫政策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此区域内停止一切非必要流动、活动,居民群众要做到非必要不出家门,按照属地街道统一组织参加例行核酸检测

  2.在此区域内所有经营性场所暂时一律关停;生产性企业在确保员工不出厂区的前提下,封闭运行;满足群众急需用药的市场主体,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可进行线上运营。

  3.在此区域内需上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安干警、医护人员、物业人员、社区工作者及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要求,凭相关出入证明出入小区(村)卡口,下沉参与到全区疫情防控工作。

  4.在此区域内居民群众生活保障,统一进行必要生活物资配送;为特殊就医群体开通绿色通道,由120救护车转运予以保障;特殊用药群体采取线上采购,药店直接配送方式予以保障。

  5.请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后,请佩戴好N95口罩,统一由120救护车及时送至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6.苏家屯区除进行封闭静态管理的区域和已划定的封控区、管控区,其他区域继续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11号通告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7.严格落实域外来(返)区人员管理,来(返)苏家屯区各类人员要严格按照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53号通告要求做好主动报备。各街道、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类市场主体要履行主体责任,主动进行排查。

  8.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拒绝接受封闭管控、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强行冲闯社区(小区)、道路出入口设置的隔离、警戒、封控设施,未按规定要求做好域外来(返)区人员主动报备管理,以及编造散布谣言、借机滋事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严厉打击。

  9.疫情当前,需要和“病毒赛跑”,请广大居民予以理解,我们争取以最短的时间遏制疫情发展势头,紧急通告可能会给群众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如有生活需要,请与所在社区(村)联系。

  10.解除封闭静态管理时间根据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苏家屯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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