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居民与外国人员结婚办理指南(青岛涉外婚姻登记处)

地方特产2022-05-18 05:44:00佚名

青岛居民与外国人员结婚办理指南(青岛涉外婚姻登记处)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

办理条件

⑴本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⑵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⑶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⑷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⑸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⑹双方自愿结婚

本文标签: ,宋体  ,登记处  ,血亲  ,当事人  ,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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