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费基数上限、下限
2023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2022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平工资)的60%,不高于省平工资的300%。
2022年省平工资为84912元(月平均工资7076元)核定,2023年我市参保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月计算为最低不得低于4246元/月,最高不超过21228元/月。
二、用人单位及职工
用人单位以职工工资总额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如实申报。
职工月缴费基数低于2022年省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
高于2022年省平工资300%的,按300%核定。
三、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与本人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一致(低于2022年省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共设7个缴费档次,具体缴纳标准如下:
注意:为确保在职职工合法权益,各用人单位要如实申报职工缴费基数和参保职工人数,不得少报、瞒报、漏报,同时应将申报的2023年度职工缴费基数在单位内部予以公示。
各税务部门咨询电话
税务部门服务热线:12366
各级医保参保服务热线:
市本级:2505542 2208903
旌阳区:2250821
罗江区:3909998
广汉市:5357509
什邡市:6730521
绵竹市:6901344
中江县:725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