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禁养犬名单(宝鸡市养犬每户限养)

地方特产2022-05-18 05:49:58未知

宝鸡禁养犬名单(宝鸡市养犬每户限养)

  宝鸡禁养犬名单


  包括德国牧羊犬、阿富汗猎犬、藏獒、英国斗牛犬、中华田园犬、英国马士提夫犬、意大利卡斯罗、金毛犬、哈士奇犬等(部分)

  《条例》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养犬管理分为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

  1、重点管理区为市区、县城建成区以及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管理区内个人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只。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重点管理区实行犬只登记管理制度。

  2、一般管理区为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宝鸡狗证办理指南

  一、办理地址

  重点管理区实行犬只登记管理制度。犬只取得免疫证明后,养犬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办理犬只登记手续。未经登记,不得养犬。

  养犬登记证每年检验一次。

  市、县(区)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养犬登记办理场所。

  二、重点管理区内申请养犬登记,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居住证;

  (三)已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

  (四)无遗弃、虐待犬只的处罚记录;

  (五)三年内无犬只被没收的记录;

  (六)饲养犬只未列入禁养名录,养犬数量符合规定。

  鼓励养犬人对饲养的犬只实施绝育,对绝育的犬只登记或年检时可以适当减免限制养犬管理费用。

  具体办理指南可点此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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