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买房提取公积金类型:
(一)购买商品房;
(二)购买存量房(含法院拍卖住房);
(三)购买公有住房;
(四)购买经济适用房(含共有产权房);
(五)单位集资建房。
提取额度:
1、职工在购买住房时,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2、职工购买住房时,若约定住房产权份额的,按各自产权份额核定相应的购房支出;
3、职工在被拆迁后购买住房的,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扣除拆迁补偿款后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提取期限:
职工(配偶)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从购房有效证明文件生效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若购买的房产在《不动产权证书》发证之日前一年内发生产权变动并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间隔时间须满一年。特殊情况可延长提取时间:点此查看详情
政策细则: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