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7工作日 法定期限:7工作日
1、因所在地区交通不便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
2、内地居民因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紧急事由急需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签发。
办理费用
1、往来港澳通行证每证60元
2、往来港澳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
3、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
4、两年以上(不含两年)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
5、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