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小微企业招用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定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1、补贴标准
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2、申报方式
经认定的小微企业可登陆江苏人社网报大厅或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申报。
3、申报材料
1)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花名册
2)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表
3)高校毕业生毕业证、身份证、劳动合同
未经认定的小微企业还需提供《营业执照》、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
4、申报流程
经认定的小微企业登陆江苏人社网报大厅或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申报后,由东海县人社部门审核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报财政部门审批。
5、补贴拨付
东海县财政部门向东海县人社部门下达补贴资金,由东海县人社部门将资金拨入用人单位基本帐户。
咨询电话:0518-87027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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