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如下:
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或将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其中招聘岗位起点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硕士学位。
3.国内毕业的,要求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要求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辅导员岗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4月3日之后出生),其他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3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应聘者报考专任教师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3日之后出生)。
5.“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国(境)外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在2023年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在2023年的人员。下列情形者视同对待: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按国家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两年内为择业期,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后依规撤销,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
6.非“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报考专任教师岗位的一般应具有在业内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的经历经验,能指导学生的专业实践、实训活动。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的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应聘者应在业内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有丰富的行业从业经验,能够全面指导学生的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本公告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具体岗位及其他要求
注:
1.“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在本硕就读期间曾任以下学生干部职务:全国、省、市青年联合会主席、副主席或常委;省、市、校、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主席(会长)、副主席(副会长);校(院系)团委(分团委)副书记、部长;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学生党支部书记、班长、班团支部书记。
2.“其他要求”中的获奖及入展证明、取得的资格证书、中国共产党党员入党时间、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4月3日。3.辅导员岗位1-6原则上须入住学生公寓3年,辅导员岗位7原则上须入住学生公寓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