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博士、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其他人才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
2.全职在梅企业(国有企业除外)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缴纳社保满6个月,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2022年7月14日后将户口迁入梅州(含已在梅州企业工作人才);
②户口已在梅州,2022年7月14日后从梅州市外回梅工作(含本地院校当年度应届毕业生留梅工作);
3.自主创业人才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①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
②租赁场地用于经营(租赁地址与注册登记地一致),相关场地非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自有物业。
4.原在梅工作,2022年7月14日后辞职的梅州户籍人才,在梅州市外工作未满1年回梅工作的不享受本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