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1、各单位和个人根据上述要求准备资料,所有材料干净整洁,一人一袋。
2、考核认定表从附件自行下载、填写、加盖公章。
3、在我中心开户单位的职称申报,统一由本单位人事处负责;个人存档人员可自行申报。
4、申报时间每月1日至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申报地点:石家庄市人才市场四楼(人事代理部4号窗口)
联系方式(工作日):
电话:0311--89631701(开户单位)、0311--89631748(个人)
考核认定范围
凡在石家庄市人才中心以单位集体托管或个人名义存档,符合专业及年限要求的存档人员都可以申报。
考核认定中不含“以考代评”专业,比如:卫生、助理会计师、助理经济师、助理统计师、助理审计师、软考等专业不再开展初级、中级职称考核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