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幅度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综合考虑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保障能力差异等因素,分四档制定我区农村低保执行标准。
农村低保年标准由原来的5160元提高到6000元,分为四档,每人每月补助分别为:300元、380元、430元、500元。
✔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镇低保执行月标准由650元提高到750元。
✔城乡特困救助供养标准
不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的1.3倍。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自理能力评估分为全护理、半自理和全自理三个标准,分别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0%、15%、10%发放照料护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