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南京企业职工项目制培训申报流程
项目制培训需区级推荐,经区人社、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联合初审后上报,市级相关部门审核确定公示后实施。
(1)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可向纳税区人社部门提交《南京市项目制培训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2)立项。每季度首月15日前区人社部门会同财政、税务、行业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申报立项材料进行初审,评审通过的经区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盖章于每季度首月20日前上报市人社部门。每季度首月30日前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区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市级立项项目,并向社会公示5天。
(3)实施。立项公示无异议后,培训单位应自立项确立之日起30天内通过网办大厅向立项区提交培训课程表、培训人员花名册等备案信息,区级相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备案审核,培训单位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
(4)验收。培训单位于培训结束后6个月内提交验收申请,可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提交《南京市项目制培训验收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每季度首月15日前区人社部门按照验收申报形式对项目进行评审。经评审推荐星级,并于20日前上报市人社部门。每季度首月30日前市人社部门组织对各区申报验收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确立星级,并向社会公示5天。
(5)拨付。公示无异议后,区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区财政,经市人社部门核定并公示后,补贴由区人社部门拨付至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