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或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后,是否可以再购买商品房?
解答:商品住房购房人已申请或已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一般不再符合购买商品住房相关规定,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并经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书面同意的除外:
(一)在申请阶段退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
(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被回购或者优先购买,并完成转移登记和房屋移交;
(三)购买政府产权份额,并完成转移登记;
(四)上市转让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足额缴纳政府产权份额价款并完成转移登记;
(五)购买商品住房,经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核定,仍符合住房困难面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