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安置业务工作的通知
为方便长期在外居住的平遥县参保群众直接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保障参保群众的就医需求,特开设城乡居民异地安置医保备案登记业务,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长期在晋中市外居住的平遥县城乡居民参保人员
二、申报时间
工作日期间
三、办理地点
政务大厅医保窗口和各乡镇医保办
四、申报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2.参保人社保卡复印件;
3.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经办窗口提供)
4.异地居住证明材料复印件(居住证、房产证等异地有效居住证件);
5.为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异地安置医保备案一经登记,一年之内不得变更。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