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去看门诊,都要超过起付线才能报销吗?
报销起付线是按照患者就诊次数为计算基准,如果一次看病就超过起付线,当次就可享受报销,参保职工在同一医疗机构、同一次(即相同就诊流水号)就诊的多张诊疗单、处方,在结算时起付标准按一次计算。就诊流水号是门诊挂号时医院给患者的一个编号,仅限于当天有效。
例如:在职人员张某因肠炎到一家二级医院就诊,按照医生要求进行多项检查化验后并在门诊购买药品,出院结算时以上所有费用全部计算在一个就诊流水号之下,共计费用350元,这时只需要承担一次50元起付线,剩余300元纳入统筹按比例报销。如张某因病情反复,几天后回原医院或去其它医院门诊就诊,则需重新计算起付线。
退休人员李某因咳嗽在一家三级医院门诊就医,发生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70元,未超过起付标准80元,全部由个人自付;同一天因糖尿病在该三级医院门诊重新挂号就诊后,发生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300元,其费用与第一次就诊分别计算,需再次承担起付线,超过起付线的80元的部分为220元,220元再按照55%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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