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申请人高校毕业证记录的签发时间到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不超过5周年)自主创业并已领取《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 2.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初次创办企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中的职工和失业人员; 3.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 4.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和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 5.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的农民工(疫情期间); 6.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首次创业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退捕渔民。 二、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 (3)就业创业证 (4)营业执照 (5)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高校毕业生无营业执照的提供) (6)企业财务报表(企业提供) (7)员工工资支付凭证(企业提供) (8)进货单(个体工商户提供) (9)销售明细表或服务清单(个体工商户提供)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互联网,app首先需要注册账号并登陆。自助终端读验身份证件或扫描电子社保卡登录。 (2)申报人选择要办理的业务,点击办理 (3)申报人选择“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4)显示老百姓在申报业务时需要注意的内容 (5)申请人信息填写(申请人资格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