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人应当符合以下前提
(一)有正当的身份证;
(二)有完整民事行为才能;
(三)有牢固居处。
办理地点:
办理窗口:融安县政务中心公安局分中心1号窗
地址:融安县长安镇河东派出所((融安县长安镇惠康路2号)
怎么去:乘坐1路、3路公交车到融安县公安局大院内直走到1号楼一楼即可到达。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772-8130087
办理材料:
1、填写《融安县犬只准养申报登记表》>>>>>点击下载(填写样例表下载>>>>>点击下载)
2、申请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3、犬只二寸彩色照片
4、兽医防疫部门核发的《犬类免疫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