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缺急需人才,是指2017年6月21日以后来长沙创新创业,为长沙智能制造、文化创意、现代服务、社会民生等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迫切需要且相对紧缺的人才,长沙紧缺急需人才认定标准如下:
1、申报单位应是在长沙市城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长沙市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并具备一定发展基础或产业规模。
2、申报人才应符合年度《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中高级人才的相应条件(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大影响力、处于领先地位的,可适当突破),从事岗位原则上领在其引进当年度发布的需求目录内,在长沙市工作1年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第一大股东及持股30%以上的股东。引进的外籍人才,每年须在长沙市工作6个月以上。
注意:每年定期编制发布《长沙市紧缺急需人才需求目录》,作为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培养和认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