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加快国际人才港建设的若干措施》,产业领军人才带项目、技术、资金,在长沙经开区新创办企业的(人才持股比例不低于10%且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新创办企业符合长沙经开区产业发展方向),给予以下支持:
1、租赁生产经营场地的,给予三年累计最高90万元租赁补贴;购置生产经营场地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购置补贴。
2、创业项目经评审,根据实际有效投入给予最高100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按5: 3: 2的比例分三年拨付。
3、新创办企业前三年,按当年产生地方贡献区县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不超过2000万元/年。
4、新创办企业三年内成长壮大为规模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三年内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
5、新创办企业获得"优才贷"等银行贷款的,按贷款利息给予最高30万元/年的补贴,期限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