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业务全市通办。
一、南京身份证换证办理地点:
省内户籍:
南京各受理点均可办理,建议去派出所之前先电话联系一下;
成年人可以跨区在全市受理点申请(水上分局和浦口柳州北路受理点除外),江宁区户口可以跨区或户籍地派出所,不可区内跨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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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户籍:
只能去分局或者市民中心办理。
二、所需材料:
省内户籍居民换领:申请人交验原居民身份证;
省外户籍居民换领:
1、申请人持有我市公安机关签发、签注居住证的申请居民身份证换领的,申请人交验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2、未持有居住证的申请居民身份证换领的,申请人交验居民身份证,并同时需交验下列在宁证明材料之一:
在公安机关登记的居住信息;
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劳动合同或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学生证(经教育部门注册)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注: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申请异地办证须由其监护人陪同代为申请,不能直接反映监护关系的需携带本人出生证。
市外户口迁入南京的,没办理过南京身份证,请带户口簿或集体户口页到户口所在地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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