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参保人在新参保地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可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手续。
1.参保人将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通过网站或进入“青岛医保”微信小程序上传,或直接交至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2.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接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后,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发送至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3.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医疗保险转移类型变更信息表》;
4.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医疗保险转移类型变更信息表》后,按规定为参保人办理转入手续。
办理方法
参保人在青岛缴纳职工医疗保险一个月后,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将外地医保转移至青岛:
途径一:在原参保地医保部打印医保参保缴费凭证后,将参保凭证交到投保单位所属区划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途径二:在原参保地医保部门打印医保参保缴费凭证后,登录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点此进入), 选择“个人办事-医保征缴入-个人(进行用户登录) -个人自助-企业职工医疗关系转入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拍照上传所须材料,点击“提交”即可。
申办材料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含电子《参保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