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退休待遇领取地是否在无锡?
如果是无锡户籍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最后参保地在无锡,待遇领取地即为无锡。
如果是省内非无锡户籍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最后参保地不在户籍地,但上一个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为无锡,则待遇领取地为无锡。
举个例子:户籍为南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若最后参保地为无锡,且缴费满10年,则待遇领取地为无锡;若最后参保地在苏州,但在苏州未满10年,苏州之前在无锡参保缴费满10年,则待遇领取地在无锡。
如果是江苏省外户籍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省内,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待遇领取地在江苏省。若在江苏省内两个及两个以上地区参保,则按从长从后原则确定待遇领取地。
举个例子:户籍为安徽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江苏省,且在无锡市参保缴费6年,苏州市参保缴费4年,则待遇领取地为无锡。若在无锡和苏州均缴费6年,但先在苏州缴费,后在无锡缴费的,则待遇领取地为无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