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韶关办理护照需要什么材料:
(一)提交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申请人尚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可免交,但要提供申请人的户口本),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本人临时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提交经广东省公安厅照片检测中心测试合格的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规格48X33mm)及该照片回执;(相片基本要求:不得对人像特征(伤疤、痣、发型等)作技术处理,申请人头发不得遮挡眼睛,不得化浓妆等)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须由监护人陪同办理,须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以及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而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原件以及陪同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十六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申请电子普通护照须现场采集指纹信息。十六周岁以下的申请人监护人要求采取其指纹信息的,可以现场采集其指纹信息;
申请人因手指伤病无法捺印指纹且受理机关无法判断的,需提交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并在手指伤病痊愈后到受理机构换发护照、补采指纹;
(五)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证明”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格式可于办证大厅领取或在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网www.gdcrj.com下载,请使用A4纸打印)。现役军人须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普通护照的意见;
(六)申请人签名需在民警受理时当面签署。签名应当横向书写,且须在申请表签名位置的矩形框内,不得压线或倾斜,各字之间距离不超过半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