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象
(一)符合人才新政1.0版(柳发(2018)17号)分类标准并已认定的F类及以上人才;
(二)符合人才新政2.0版(柳发(2022)7号)分类标准并已认定的G类及以上人才;
(三)以“柔性引才”的方式引进到柳州开展服务的高层次顾问专家;
(四)2018年1月1日(含)以后到柳工作的博士定向选调生、硕士定向选调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
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申请对象条件,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城区内无房产(含商品房、网签备案)和未享受政府购房(租房)补贴及未享受其他类型住房保障(含单位房);
(二)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且在规定的劳动合同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