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医保缴费基数
参保职工以本人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上年度工资总额/12个月)作为2022年度月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在未公布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之前,按照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保底封顶,即3746元至18726元之间核定缴费基数。
拓展阅读>>>
青岛市医保局《》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继续执行《关于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青医保发〔2021〕13号)文件,职工医保缴费费率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再降低0.5个百分点。全市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比例,调整为8%(含生育保险),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调整为8.5%;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缴费比例调整为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