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女职工哺乳期福利待遇(江苏省女职工哺乳假时间规定)

地方特产2022-05-18 08:18:18未知

江苏省女职工哺乳期福利待遇(江苏省女职工哺乳假时间规定)

  《》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下列福利待遇:

  工资:

  哺乳时间以及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女职工可以休不超过6个月的哺乳假,待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超过6个月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

  休假:

  (一)不得安排国家规定的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三)实行劳动定额的,减少相应劳动量;

  (四)每日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五)哺乳时间以及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拓展阅读:《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分为三个部分:

  一是目标要求。确定到2025年要达到的定性和定量指标,强调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母乳喂养促进工作机制,完善支持母乳喂养的政策体系、服务网络和场所设施,提升母乳喂养水平。

  二是主要任务。开展传播科学知识、健全服务链条、完善政策制度、加强行业监管等4方面16项重点工作。

  三是组织实施。从组织领导、督促评估、开展宣传等3方面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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