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见习基地有哪些优惠政策?
✅ 见习补贴
见习训练结束后,经见习基地申请,政府按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给予见习补贴,不足1个月的按实际见习天数给予见习补贴。被评为市级和省级以上见习示范基地的,见习补贴可分别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和120%。
见习人员见习不满3个月提前结束见习训练的,对被见习基地留用的,按正常标准按月给予见习补贴,不足1个月的,按实际见习天数给予见习补贴;未被留用的,按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的60%按月给予见习补贴,不足1个月的,按实际见习天数给予补贴。
✅ 留用补贴
见习人员被见习基地留用,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基地见习留用补贴。
✅ 保险补贴
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缴纳综合商业保险的,按每人150元内按实给予综合商业保险费补贴;为见习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的,给予全额工伤保险费补贴。两项保险费补贴不得重复申领。
见习人员在见习期满后被见习基地正式聘(录)用的,可按规定补缴见习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当地政府对其单位缴纳部分可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