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申请条件★
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青岛市无住房且5年内无商品住房交易记录。
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申请人才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属于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专科、本科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留学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
2.具有青岛市户籍;
3.已与市北区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配售对象★
1、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或在青岛市创新创业并做出贡献的各类全职人才;
2、已在青岛市落户并与市北区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