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暂不用热、恢复用热业务已开始办理,现将业务办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办理截止时间
1.供热系统为单管串联(楼上楼下共用,没有单控阀门)的热用户,请于2023年9月15日前办理。
2.供热系统为双管并联(楼道有单控阀门)的热用户,请于2023年10月15日前办理。
二、办理暂不用热、恢复用热业务注意事项
1.办理暂不用热、恢复用热的用户需携带房屋不动产权证明、产权人身份证(或复印件)至供热服务大厅窗口办理业务。涉及代办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不动产权证明、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供热系统为单管串联(楼上楼下共用,没有单控阀门)的热用户需自行拆除暖气片及安装连通管后方可办理。
3.办理暂不用热时需交纳备用容量热价(全部面积热费的20%)。
4.办理暂不用热期限最短为一个供热季。
5.请在规定时间前办理,逾期将不再受理并全额收取采暖费。
6.请您提前办理相关业务,避免临近规定时间集中办理,以免造成业务办理高峰期等候时间过长等不便。
如有疑问可以拨打客服热线0312-3861818咨询。
开发区供热服务中心咨询电话:13230280955
清凉寺供热服务中心咨询电话:18630270638
双塔供热服务中心咨询电话:18630280957
桃园供热服务中心咨询电话:1863027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