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参保群众:
为了避免未参保群众因没有及时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造成后续个人承担缴纳费用的增加及因病就医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待遇,现将相关内容郑重公告如下:
一、正常参保缴费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2023年6月30日前,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只需缴纳个人缴费部分400元/人;自7月1日起,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人员,按照当年筹资全额进行缴纳(个人缴费部分400元,财政补贴部分798.8元,共计1198.8元)。
二、新生儿参保缴费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三个月之内缴费的,自出生后享受待遇报销;三个月至六个月缴费的,自缴费到账后,享受待遇报销;超过六个月缴费的,自缴费成功次月起计算2个月后享受待遇报销。
三、缴费方式
手机微信中搜索“新疆税务社保缴费”,进行缴费。
库尔勒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