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创企业该如何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初创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补贴额度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计算,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可按年度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3)招用人员花名册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4)初创企业的银行账户;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最近3个月用人单位为相关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