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贵安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如下: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及贵安新区直管区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即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支付房租。
自2023年5月1日起,取消“职工本人及配偶从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贵阳市行政区域及贵安新区直管区内的自有住房或偿还贵阳市行政区域及贵安新区直管区内住房的贷款本息”“职工本人及配偶未在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原贵安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两项条件限制。
从2023年5月1日起,贵阳贵安单身职工公积金租房每年最高提取额度由13400元提高至14400元;已婚职工家庭每年最高提取额度由17200元提高至20160元;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子女的家庭每年最高提取额度提高至259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