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西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地方特产2022-05-18 09:37:13佚名

西安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西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西安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


  一、网站投诉举报

  (一)劳动保障监察投诉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指投诉人为权益被侵害者当事者本人,投诉人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二)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主要指举报人为非权益被侵害者,对用人单位存在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二、投诉举报范围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单位,投诉人与被投诉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所造成的。

  (三)属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内的: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障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四)被投诉单位为在西安市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不符合上述管辖范围的投诉举报请与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联系。

  具体投诉指南可点此查看

本文标签: ,劳动保障  ,用人单位  ,情况  ,单位  ,职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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