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佛山高明区购房入户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入户后3年内不在市内跨区迁移的承诺书。
PS:《入户申请审批表》可以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gdzwfw.gov.cn/)搜索相应办理事项后在申请材料中下载(双面A4打印)。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应当提供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
3、入户地址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并分情况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请人为产权人配偶的,应当提供结婚证。
②夫妻共有或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有的,应当提供结婚证或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③共有产权住宅房屋(夫妻共有、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有或申请人与政府共有的除外)超过一人满足办理条件的,应当提供其他满足条件的共有产权人放弃入户公证书、律师见证书或现场签署放弃入户声明书。
4、申请人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应当提供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16周岁以下的随迁人可不提供居民身份证;属集体户的,应当提供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并分情况提交以下材料:
①配偶随迁的,应当提供结婚证。
②未成年子女随迁的,应当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应当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或生效的法院调解书、判决书。经抚养权属方同意跟随另一方迁移的未成年子女,应当提供抚养权属方同意的公证书、律师见证书或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
③非婚生育的现场签署非婚生育说明。
扩展资料:
户口迁移能否跨镇街申报办理?
答:不能,需到入户房屋地址所属镇街道户政业务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