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
本市户籍人员在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居住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
办理材料
《就业创业证》(可以无需提供纸质证,有《就业创业证》记录即可)
《南京市劳动者就业登记备案表》
就业相关证明:
个体经营:工商营业执照;
用人单位非全日制就业: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劳务证明);
网络商户及其雇用人员:网络店铺首页、实名认证信息页面、信用等级页面、销售流水页面的截图、网络商户雇用的人员与创业者的就业协议(网络商户雇用人员提供);
其他:雇主或所在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此类一般是保姆、保洁等)
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
灵活就业终止解除如何办理?
如果在缴个人失业保险,则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停保手续时一并终解。未缴个人失业保险的由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终解。
灵活就业登记后,个人就业状态会变更为“在业”,如在领失业保险金,则失业保险金将停发。